新闻报道

校内要闻

国内学者聚焦民族区域自治庆祝内蒙古成立70周年

发布时间 : 2017-05-12 点击量:

本网讯(文/图 边辑 玉堃)5月12日上午,由中国民族研究团体联合会、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内蒙古师范大学联合主办,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高等研究院承办,中国民族理论学会、中国民族学会协办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理论与实践暨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学术研讨会在我校举行。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族研究团体联合会会长王延中,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杰,中国民族学会常务副会长色音,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臣华,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车明怀,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内蒙古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毅松,内蒙古大学蒙古学研究中心主任齐木德道尔吉教授,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云国宏、副校长赵东海等出席会议。此外来自区内外学术界、社科界有关专家、学者百余人参加此次学术研讨会。

1947年5月1日,我国首个省级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宣告成立。这标志着内蒙古人民的革命斗争和民族解放事业取得了伟大胜利。70年来,内蒙古各族人民在党的光辉照耀下,在这块幅员辽阔、美丽富饶的土地上,演绎了一个又一个民族团结一家亲的动人故事,书写了一部祖国北疆少数民族地区长期保持民族团结、和谐稳定、跨越发展的壮丽史诗,为缔造我们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做出了卓越贡献。可以说,内蒙古的发展历程,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成功实践。

会议指出,内蒙古的民族问题和蒙古民族的解放问题,是中国共产党人和中国共产党最早关注的民族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的建立,无疑为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形成提供了宝贵经验,也为多民族国家解决民族问题提供了借鉴范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历史原因,又有现实情况;有内在因素,也有外来影响;有政治上的条件,又有经济上的条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合乎国情、顺乎民心的,是历史的正确抉择。回顾70年发展历程,内蒙古之所以成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成功实践的良好榜样,原因就在于坚持了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认真遵循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并注重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因此,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不断完善党的民族政策。

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云国宏讲话

内蒙古师范大学校长云国宏全面回顾了学校建校65年来,在民族学研究等领域对自治区的贡献。他说,自2015年以来,学校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等国内一流科研院所,实质性开展了一系列协同创新工作,先后成立了内蒙古师范大学佛学文化研究院、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学人类学高等研究院,力求通过高端智库搭建全面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建设。

云校长指出,作为新中国成立后党和国家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学校之一,内蒙古师范大学建校65年来,在民族学、人类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和可喜的成绩,涌现出了巴雅尔、李迪、哈丹碧扎拉桑等一大批知名专家学者,已经形成了一支由老、中、青三代专家学者组成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科研梯队,形成了10余个学科组成的民族学人类学学科群。目前,学校民族学、人类学学科拥有自治区级研究基地3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3个,承担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和自然科学基金项目30余项、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余项以及横向课题多项。

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族研究团体联合会会长王延中致辞

中国社科院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中国民族研究团体联合会会长王延中从民族学的角度就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下内蒙古发展取得如此巨大成就的重要原因。他说,内蒙古自治区取得的成就进一步证明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是正确的。特别是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在坚持五大发展理念、进行结构转型升级,扶贫攻坚和绿色发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内蒙古自治区在经济新常态初期逐渐解决了阵痛问题,为其未来的可持续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的成绩,充分说明了我们党在内蒙古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样一个重大决策是正确的,也是成功的。内蒙古自治区的成就表明,只要选择符合中国国情的发展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方向,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根本保障,认真贯彻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民族地区发展的一系列重大方针和重大战略部署,民族地区的发展前景就是光明的。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杰致辞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民族问题研究中心副主任李红杰说 ,我国的国家发展和民族工作正在走上新的发展阶段,然而民族研究界对此缺乏应有的敏锐性,很多研究还停留在传统的思维定式上,导致理论与实践脱节,影响到人们对民族问题的观察与认识。他认为,民族问题研究视角应由过去的“以发展促稳定”升华为“以公平正义保稳定”。他强调,以民族因素与区域因素相结合而形成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之所以成为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呈现越来越普遍的发展态势,其根本原因在于民族与相应区域固有的内在联系。

中国民族学学会常务副会长色音致辞

中国民族学会常务副会长色音在开幕式致辞中围绕民族教育就民族学学科建设与发展发表了自己的见解和看法,他表示:21世纪,对于我国民族学将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时代,要想使民族学全面发展,必须使其与时代精神相融合。也就是说,民族学研究的主要方向应该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调整。他希望内蒙古师范大学能够立足内蒙古、扎根边疆,构建民族教育高端智库,全面把握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阶段新特征,提炼民族经济研究的新课题,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臣华作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杨臣华指出,2017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召开,也是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华诞,更是内蒙古迈上新台阶、打造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实现新跨越的关键年。他说,内蒙古经济与社会发展“十三五”的蓝图已经徐徐铺开,大力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以创新驱动培育发展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内蒙古在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特色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上一定会越走越好。

内蒙古师范大学党委宣传部部长、民族理论专业硕士生导师张宝成教授在谈到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时说,内蒙古的发展史就是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历史。70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创造性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工作大政方针,团结带领全区各族人民共同团结奋斗,开创了民族关系长期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在全国民族自治制度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受到广泛赞誉。他强调,内蒙古各民族大团结是我国各民族大团结的缩影,认真总结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的成功范例和丰富经验,毫不动摇坚持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对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据悉,由中国社会科学院院长助理、学部主席团秘书长,民族学与人类学研究所所长郝时远先生领衔编撰的《民族教育蓝皮书》(内蒙古卷)也已完成了初稿的编撰工作,作为《民族教育蓝皮书》的开卷之作,全部内容有内蒙古师范大学民族教育领域专家联合中国社科院、中央民族大学有关专家共同编写。与此同时,为庆祝自治区成立70周年,内蒙古师范大学承担了自治区哲学社会科学重大委托课题——《内蒙古民族团结进步70年》的编撰工作,该书全部由内蒙古师范大学研究民族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专家牵头编写,目前已完成初稿,预计7月正式出版。

而在内蒙古师范大学相关学者看来,关于内蒙古的故事,早在2011年,由历史文化学院曹永年教授主编的四卷本《内蒙古通史》就问世了,该套丛书被评为内蒙古自治区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并被内蒙古党委宣传部列为处级以上干部13种必读书目之一。李凤鸣先生的《乌兰夫民族和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具有鲜明的地区特色,具有现实指导价值,获得了自治区政府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

此外,由内蒙古师范大学专家学者参编的蒙古学研究巨作《蒙古学百科全书》(共20个学科卷,内师大参编8个学科卷)的问世,更是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广泛关注。

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赵东海在谈到以上这些成绩时,非常自豪,他说,在悠久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北方蒙古高原多民族共同创造的以游牧文化为主的璀璨文化,为丰富和发展中华文明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我国第一个民族区域自治区,也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民族团结的模范自治区,在全国民族自治制度建设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如今,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的推进,内蒙古作为国家向北开放的重要桥头堡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他表示,在未来的发展中,学校将以更加开放的理念和更加务实的举措,为民族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内蒙古师范大学副校长赵东海主持会议

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车明怀作报告

贵州省社会科学院院长吴大华作报告

内蒙古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丁龙召作报告

会议现场

合影留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