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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在我校开班

发布时间 : 2021-01-14 点击量:

本网讯 按照《关于加强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国家统编教材师资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试行)》和《关于做好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的要求,1月14日,由自治区教育厅委托我校举办的“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岗前培训”正式开班。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李占峰,我校党委副书记、校长阿拉坦仓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副校长张海峰主持开班仪式。

李占峰在讲话中指出,推行使用国家三科统编教材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于党和国家全局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项重大变革,是一项培养时代新人的世纪工程、立德树人的落地工程、全科育人的系统工程和综合改革的协同工程,对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在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是不断提升民族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水平、促进民族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制度安排,也是民族地区广大群众和学生的现实需求。他强调,内蒙古师范大学要在培训班的课程设置上遵循新教师成长规律,依据教师培训课程指导标准,聚焦国家统编教材新教师专业发展核心素养和教育教学基本能力,突出培训的实操性、实用性和实效性。参训学员要认真围绕“领会政策、践行师德,理解课标、把握教材,注重实践、提高技能”三个方面深化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领会自治区推行使用三科统编教材的政策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觉践行师德规范,成就职业理想;要深入理解国家统编教材的编写背景、设计思路、总体思想、主要内容、体系构建、编排特色及教育目标等,推进新课改,推动“三科”育人目标转化落地;要加强实践锻炼,学会教学设计的有关理论和技术,学会在课堂教学中采用恰当的教学方法、教学策略,提高教学技能。

李占峰强调,培训期间,各位学员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同时,要坚决服从内蒙古师范大学在培训、管理和疫情防控等方面的各项安排与要求,主动配合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内蒙古师范大学要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呼和浩特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指示和要求,做好培训期间疫情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准备各项工作,确保培训工作平稳有序,师生身体健康。

阿拉坦仓致辞,向来自全区7个盟市的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并向参训学员们介绍了内蒙古师范大学的基本情况。阿拉坦仓指出,本次培训旨在以新时代教师素质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为导向,推动新聘教师正确理解、准确把握国家统编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核心思想和主要内容,高质量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为开展好本次培训,学校各单位积极行动、全面动员,第一时间成立了“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组织协调、教学管理、后勤保障等有关工作。鉴于当前严峻的疫情形势,学校同时成立了“内蒙古师范大学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岗前培训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项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目前,学校已制定了详细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在培训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和属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认真细致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制,切实保证参训学员和授课专家的安全,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副校长张海峰主持开班仪式。

继续教育学院负责同志介绍了学校培训筹备、疫情防控、课程安排、学员管理等相关工作和要求。学员孙青玲作为参训学员代表进行了发言,表示学员们将珍惜此次来之不易的培训机会,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能力,高质量完成培训任务。

我校“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岗前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全体成员、培训班的班主任老师以及来自全区7个盟市的155名特设岗位专项计划新聘教师参加开班仪式。

(图:韩占文;文:继续教育学院 刘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