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进一步提升司法服务水平,深化高校间交流合作,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模式,11月8日下午,自治区高院政治部在机关三楼会议室主持召开自治区高院与自治区高校党建融合长期共建座谈会,并举行《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高校建立党建融合长期共建机制合作协议书》签约仪式。自治区高院政治部主任李生忱出席会议并讲话。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呼和浩特民族大学法学院、内蒙古工业大学人文学院、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教学部等6所高校的法学院系负责同志出席会议。我校法政学院党委书记韩彦斌、院长吴海山、副院长银福成参加会议并进行了交流发言。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高校建立党建融合长期共建机制合作意义重大,并就进一步加深合作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探索开展学术研究、人员交流、法律援助、学生实习等工作,推动法院与高校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进行了深入交流,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建议。
在充分交换意见的基础上,会议签订了《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与自治区高校建立党建融合长期共建机制合作协议书》。该协议以党建融合为依托,从建立法学教研实践基地、建立实习法官助理制度、建立双向交流等三个方面,在已有合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将法学专业的雄厚理论资源与法院的丰富审判资源有机结合提供了重要抓手,为推动法学研究与司法实务在深度、广度上的具体融合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支撑,开启了法院与高校党建融合共建新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