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通知公告

关于申报内蒙古师范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1-12-06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总体方案》)、《内蒙古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任务分工和工作安排清单、具体举措清单、负面清单》(以下简称《自治区方案》)、《关于组织申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内党教组秘函[2021]3号)等文件精神,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方面的工作,以课题立项的方式开展。项目从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科研启动经费项目不设课题指南,申请者根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见附件1),结合本学科发展方向、自身的研究基础和特长,在项目库中选择题目,也可自行拟定研究题目。

二、申报人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或条件,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

(三)能够组建稳定的、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团队,具有凝练的研究方向。能紧密围绕学校重点发展领域,提出明确、先进的研究目标和科学、可行的研究方案。

(四)项目申请人限报一个项目,已获得其他经费来源渠道资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申请者不能将已正式发表或正式出版的成果作为项目进行申报。

三、成果形式规范要求

结项成果可以是公开发表的论文、调研报告、规章制度等。

四、资助额度

重点项目:5000元,一般项目:3000元。

五、材料提交

申报人需报送纸质《申请书》,一式3份,于12月15日前报送至赛罕校区田楼723办公室,联系人:李里18604886728。电子版发送至121686160@qq.com,请注明“姓名+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报”。

六、申报流程:

1.申请者需填报《内蒙古师范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各学院要对申请者的资格严格把关,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真实。对项目的命题、研究意义与目标、研究方法、研究队伍及研究基础、课题的创新性和特色等主要内容进行审核,严格把关,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项目由科学技术处(社会科学处)、发展规划处组织专家评审,项目为校级课题。

附件: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试点项目库

2.内蒙古师范大学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项目申请书



发展规划处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