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在职处级干部因私出国(境)原则上应从严掌握。寒假期间,我校处级干部确需因私出国(境)的,请于2019年12月25日之前尽快到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审签程序涉及人多,较为复杂,假期不再办理审批事宜。
特此通知
校党委组织部
2019年12月13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2020年美国大学理事会中小学汉语教学项目教师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