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内蒙古师范大学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内蒙古师范大学是非营利性高等教育事业单位法人,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主管部门是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二)部门主要职责
1. 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管理学校内部事务;完善学校内部监督体制和机制,实施校务公开,实施民主管理;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
3. 科学制定学校事业发展规划。
4.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执行国家的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学校的高等教育包括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采用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教育形式。主要教育形式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同时开展继续教育、外国留学生教育、中外合作教育等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其他类型教育。学校根据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学校办学条件,调整学科专业设置,保持适度的办学规模。
5. 根据人才培养需要,开展人才培养活动,科学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选编教材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以适当的方式为受教育者了解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6. 积极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促进知识创新和技术创新,推动学科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7. 主动服务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大力开展民族文化建设、科技推广服务和决策咨询服务,努力成为高质量成果转化、高层次咨询服务和高水平社会服务的重要基地。通过服务社会,为学校事业发展拓展新空间,赋予新活力。
8. 学校本着开门、开明、开放的理念,积极开展国际国内学术和教育合作,引进国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与国内外大学和科研机构开展深层次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9. 按照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规定,评聘教师的专业技术职务,调整教职工的津贴及工资分配;执行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人事分配政策,保障教职工收入合理增长;依法实施对教职工的奖励或者处分。
10. 对国家提供的财产、财政性资助、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遵守国家收费规定,依法收取学费及有关费用;公开收费项目和标准。
二、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学校下设20个党政管理机构、28个教学机构、科研及教辅机构5个、2所附属学校、2个后勤企业机构、2个合作办学学院、1个独立学院。在职人员编制2666人,实有教职工3128人,离退休人员1003人。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24150人,各类研究生4330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862人,留学生277人,在校小学、初高中生5394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内蒙古师范大学部门预算直属于自治区财政厅本级预算,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附属二级预算单位3家,分别为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及内蒙古师范大学附属学校。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内蒙古师范大学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内蒙古师范大学本级2020年部门预算收入共计 107713.24万元,与上年116666.65万元相比,净减少8953.41万元,主要是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包括结转的2018年财政专项资金,2020年初财政专项资金没有结转额。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财政拨款)72833.24万元,占68%,比上年增加2834.22万元,增幅4% 。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财政生均拨款11100元/生,较上年提高100元;二是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较上年增加。
事业收入26550万元(包括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等非税收入21350万元、科研收入2600万元、政府留学生奖学金、学生助学贷款奖补资金、各类考试考务费等其他收入2600万元),占25%,比上年减少407.93万元,减幅2%。
其他收入8330万元(为学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占8%,较上年增加318.69万元,增幅4% 。
经营收入比上年减少1100万元。
2020年初财政专项资金没有结转额(2019年未支的财政专项资金全部交回自治区财政),比2019年结转资金减少10598.39万元。
(二)2020年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771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766.01万元,占比76%;项目支出25947.23万元,占比24%。
二、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72833.2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2833.24万元,占财政拨款的100%;政府性基金收入为零。
(二)一般公共预算结构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72833.24万元,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61319.44万元,占比84.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6564.79万元,占比9.01%;卫生健康(类)2491.74万元,占比3.42%;住房保障(类)2457.27万元,占比3.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教育(类):2020年预算数为 61319.44万元。其中:基本经费35372.21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日常运行经费支出,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项目经费25947.23万元,主要用于:
(1)双一流建设资金、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资金3400万元。
(2)高校蒙语授课学生免学费补助603万元。
(3)高教专款523万元,主要包括高等院校质量与教学改革项目、研究生教育与科技创新、科技创新与人才团队建设等。
(4)自治区教师培训204.83万元,主要为自治区教师培训专项资金。
(5)学生资助补助经费5425万元,主要包括本专科生、研究生国家、自治区奖助学金。
(6)聘请外籍教师及外籍文教专家经费503.4万元,主要包括留学生教育项目、蒙古国边防总局专业技术人员培训项目等。
(7)体美劳教育资金120万元。
(8)内蒙古师范大学运转保障502万元。
(9)地名历史文化大数据库项目400万元。
(10)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护100万元,主要为弓箭制作技艺(蒙古族牛角弓制作技艺)、蒙古族象棋(木雕技艺)培训班、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培训班项目。
(11)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7859万元,主要包括生均奖补、改革发展资金等。
(12)民族教育专项20万元。
(13)化解债务资金854万元
(14)师大附属中学、学校教育经费5433万元。主要为定项补助、运转保障、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城乡义务教育校舍安全保障、城乡义务阶段中小学生生活困补、高中免学费和教科书费、中央城乡义务教育补助、中央学生资助补助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20年预算数为6564.7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离退休人员经费886.92万元,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40.91万元,三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636.96万元。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预算数249174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项 1491.7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000.00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2020年预算数为2457.27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
三、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的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四、关于“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数为68.5万元,全部为因公出国(境)费用,比上年减少216.3万元,下降76%,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减少因公出国(境)团数和人数,故预算数相应减少。
第三部分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关于“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共编制政府采购预算4980.87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972.05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208.35万元;工程类1970.8万元。涵盖“计算机设备及软件”、“办公设备”、“专用仪器仪表”、“家具用具”、“文艺设备”、“车辆”、“图书”、“物业管理服务”、“电子工程安装”、“运行维护服务”、“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等13个采购大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明细35项,采购金额来源为本级财政拨款及其他资金。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末,共有房屋80.89万平米,其中办公用房5.04万平方米,业务用房为38.54万平方米,其他用房为39.3万平方米,价值合计为182281.19万元;车辆共有74辆,其中轿车16辆,主要用于机要、公务用车,越野车3辆,小型载客汽车17辆,大中型载客汽车22辆,主要用于学校教学、科研等业务用车、两校区往返通勤用车,其他车型16辆,主要为学校用洒水车、扫地车、吸污车、电动巡逻车、警务用车、120救护车、观光车等;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110台(套),价值为9040.41万元,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8台(套);无形资产1135.7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根据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学校对共计41个预算项目设置绩效目标并进行公开:
(一)高等教育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按照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意见》,加强学科专业建设,加大教师队伍建设力度,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教学质量管理,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目标2: 按照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推进高等教育结构调整、加快应用技术人才培养、促进高校特色发展,引导自治区部分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
目标3:按照《自治区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修订人才培养方案等7个方面的工作。
(二)高校奖助学金绩效目标
目标1:高等教育阶段教育各项国家资助按规定得到落实;
目标2:教育公平显著提升,满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要。
(三)教师培训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主要围绕各级各类教师、校长及管理干部开展分层次、分学段的的培训,着力加强教师、校长政治理想信念,提升中小学特别是乡村学校教师队伍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及校长办学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四)校园足球试点支持专项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评创校园足球两级特色学校,加大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力度,充分调动特色学校积极性,建立特色学校升降级机制,丰富校园足球文化活动,增加足球人口,带动校园足球全面发展。
目标2:加大培训力度,尽快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尽快补充师资等从业人员,解决我区校园足球师资严重不足的现象。
目标3:建立完善的赛事体系,打造品牌赛事,充分发挥赛事杠杆作用,为优秀运动员提供优质的展现平台。
目标4:引进国外先进的足球理念和青少年训练体系,创造交流平台,提高我区校园足球整体水平。
(五)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公共服务体系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及改造,此外,涉及设备、网络信息软件购置等,一方面保证师生安全与校园优美环境,另一方面尽可能满足师生的各项需求。
目标2:主动发挥学校国际交流职能,继续推进和扩大学校国际学术交往,支持学校发展建设,学校国际交流工作得到加强。
(六)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资金绩效目标
目标1:将内蒙古师范大学重点实验室建设成自治区一流的实验室,提升国内的研究实力和影响力。培养高质量专业人才,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及基础应用型人才培养,产出一批有学术影响力、有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有效提高学院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在现有研究水准的前提下,提升本专业在国内、国际研究领域的竞争力,为自治区科技和经济发展、社会服务做出更大贡献。
目标2:提升培养我区重点学科骨干团队力量,将内蒙古师范大学重点学科建设成为全国高校一流的、特色鲜明的学科。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学校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教育(类):指学校以人才培养为中心,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推进文化传承和创新等工作形成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指学校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以及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学校特定专项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第五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