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

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2-14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寒假放假安排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一)学生寒假时间为1月9日—2月25日。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按要求分期分批放假和返校报到,其中2020级本专科生和2020级研究生于1月9日离校,2月28日返校报到;2019级本专科生和2019级研究生于1月8日离校,2月27日返校报到;2017级、2018级本专科生和2018级研究生于1月7日离校,2021年2月26日返校报到;春季开学上课时间为2021年3月1日。

(二)教职工寒假时间为1月11日—2月25日,2月26日开始上班。

(三)各附属中学、幼儿园放假时间安排按照属地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执行。

(四)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学生报到和教职工上班日期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教务处、研究生院要根据放假时间,合理安排期末考试工作,并及时通知到相关学院。

三、寒假期间,由于疫情防控和宿舍装修改造需要,原则上要求全体学生及时回家、按时返校,没有极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留校。确有特殊原因需留校的学生,须向学院提出留校申请,学院审批后,报学工部备案,并做好后续工作。

四、寒假期间,学校校园继续实行封闭式管理,所有进出人员一律核验身份、检测体温。广大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有教职工外出必须按照疫情防控和《内蒙古师范大学教职工请销假管理办法》(校发[2018]52号)要求执行(处级干部须按照处级干部外出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五、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和学校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