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冠肺炎专题

重要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12号)

发布时间 : 2020-02-17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党中央、教育部和自治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确保学校2020年春季学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就扎实做好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各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所有在呼市以外的教职工(目前在重点地区、国外等特殊情况除外)无特殊原因须于2月22日前返回呼市(确实无法按期返呼的,要报所在单位并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

1.目前在湖北省重点地区的教职工一律延迟返回呼市,具体返回时间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2.目前仍在外省(不含湖北省),返回呼市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教职工,一律延迟返回呼市,具体返回时间以卫生健康部门下发的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或相关证明为准。

3.目前在自治区内,但不在呼市的教职工,返回呼市前14天内有流行病学史,或与其他地区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密切接触的,一律延迟返回呼市,具体返回时间以卫生健康部门下发的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或相关证明为准。

4.返呼教职工必须坚决做到不瞒报、不虚报,抵呼后要严格遵守属地和所在社区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返呼教职工在返程期间,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应妥善保存、记录好行程相关信息(包括乘坐交通工具类型、返程路径、车次/航班号、机动车车牌号等)。

三、返呼教职工返呼前与抵呼后,均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报告,抵呼后自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隔离时间自返呼次日算起),同时要每日向所在单位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

四、专任教师要根据春季学期承担的教学任务,按照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学院的教学工作安排及时做好线上教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3月9日线上教学如期正常开展。

五、3月2日开始,行政管理、教辅和后勤服务等岗位的教职工执行错峰上下班制度,各单位尽快制定错峰上下班方案,并于2月24日之前报党政办公室综合科,联系人:张妍,联系电话:15949416733,邮箱:zhangyan@imnu.edu.cn。各单位要坚持做到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两手抓、两手硬”,立足岗位,提前谋划,充分运用网络办公等多种方式完成好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要继续扎实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和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困难学生资助等工作,详细掌握每位学生的学业和思想状况,积极引导学生“停课不停学”,科学理性应对疫情。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党政办公室牵头协调教务处、研究生院和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提前做好学生错峰、错区域返校的预案工作安排,并提前做好学生网络注册工作,切实做到底数清、数字准、情况明。

七、后勤等相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各项物资包括防控物资的储备工作。要进一步细化开学后的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关键环节、重点区域要确保各项措施到边到底,各类物资保障管用够用。

八、继续严格执行师生健康筛查日报告制度,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是监督把控上报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实抓细,遇有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汇报。继续加强对家属区、资产经营公司、后勤服务集团等出租房屋的管控,相关部门和个人要切实承担起相应责任,严格落实谁出租谁负责的首责制。

九、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各项工作任务,学校本年度安排的各项工作请各行政部门和各学院提前有序安排,积极推进,已有的工作安排请各单位按要求落实到位。

十、全校各级党(团)组织要勇担政治责任,坚守前沿阵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泛动员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广大干部以实际行动带头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责任担当、合力共度难关,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完成好全年工作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全体教师要保持良好心态,变疫情为教材,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学生坚韧、顽强的奋斗精神和从容、担当的家国情怀。全体学生要在非常时期下历练自我,学知识、长本领,与祖国共承担、同成长。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学校关于2020 年春季学期开学前后的各项管理规定积极有序的开展工作,及时将通知的相关精神以适当的方式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并做好解释工作。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