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处讯 11月29日上午,从内蒙古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园举办的国家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发布会上了解到,历史文化学院2018级文化产业管理班的韩欣宜同学发明的“一种可调式马鞍”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发布会上,韩欣宜同学现场展示了这一专利产品。学校招生就业处、历史文化学院主要领导及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历史文化学院2018级文化产业管理班全体同学参加。

招生就业处负责同志宣读了专利信息,并就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创新创业扶持政策以及学校双创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说明。她希望青年大学生充分激发澎湃活力、充分弘扬创新创业精神,从生活中来、到生活中去,用敏锐捕捉创意新点子,勇挑重任与担当,用创意思维、创新理念,在专业学习中感受真善美、传承真善美,在不断的探索和实践中成长自我、提升自我。历史文化学院两位负责同志在发布会上围绕本科人才培养,就学院正在开展的“创意、创新、创业”文化产业“三创”教学模式改革作了介绍,并结合校园文化建设、专业实践教育等对学院今后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进行了展望。

骑马作为草原游必不可少的项目,每一个来到内蒙古旅游的外地友人都会抱着十二万分的期待来体验一番。据韩欣宜同学介绍,在去年夏天的一次草原旅游中,自己在骑马时发现了一个问题:很多游客在骑马时一般都会选择抱着孩子一起畅游草原,然而,传统的马鞍因为大小固定,只适合单人使用,如果多加一个孩子就特别不方便。而正是这个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间发现的小问题,却成为了韩欣宜创意灵感的源点。为了改善骑马项目的体验感,她想到了在马鞍上进行一定的改进,在传统的马鞍上装上滑轨,使它的大小得以伸缩调节,从而简单地解决了这个问题。
徒有想法,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只有将产品生产出来,推广出去,才能改变现存的问题,于是韩欣宜产生了申请专利的想法。她告诉记者,知识产权不仅能在法律上给予发明者想法的肯定与保护,更能给创意者一个机会,让自己的想法成为现实,为自己带来更多的权益。于是,在去年4月份的时候,韩欣宜递交了自己的专利申请书,并在今年5月拿到了国家知识产权的专利证书。
“作为文化产业管理班的一名学生,如何将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一直是我们学习的重点内容,马鞍作为蒙古族的文化象征之一,给予了我许多设计灵感。”韩欣宜说。

韩欣宜向老师同学们介绍专利使用方法
一个小小的马鞍,设计简单,结构简单,自然比不上我们的高铁、北斗等重大创造,但小也有小的妙处,因为它让我们发现,创意创造就在我们身边,就在生活中的点滴细节。
内蒙古师范大学文化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双创基地运营与服务中心负责同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文化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是“创意”的保护神,二者共同构成了文化产业的的核心要素。知识产权保护本身具有专有性的属性,是法律赋予权利人的特殊权利,目的是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今后,学校将按照“融入社会、服务社会、引领社会”的思路,搭建更多平台,助力在校师生知识产权的再生产和在经济领域的转化,从而达到文化创意的传播和助推经济的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