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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教师创作的音乐作品获自治区“五个一”工程奖

发布时间 : 2017-09-06 点击量:

本网讯9月3日晚,第十四届中国•内蒙古草原文化节在内蒙古乌兰恰特圆满落下帷幕。闭幕式上,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2016~2017年度戏剧、小戏小品优秀作品奖及编剧奖、导演奖、作曲奖和表演奖,颁发了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

其中我校两位教师共同创作的歌曲《和谐家园》(蒙语)获得自治区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这也是我校在本届评选活动中唯一获奖的作品。这两位老师分别是蒙古学学院策•朝鲁门(作词)、音乐学院雅茹(作曲)。

“五个一工程”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程和龙头工程,由中宣部组织实施。自1994年以来,“五个一工程”奖在我区已经组织实施20多年,主要包括歌曲、舞蹈、电影、电视剧、戏剧、广播剧和图书七大类,涉及到文化建设和社会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党在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一系列方针、政策的具体体现。

本届“五个一工程”的获奖作品是从符合申报要求的306部作品中按照严格的评奖规定、评奖标准和评奖程序评选出来的。

获得全区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的作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扎根生活的土壤,站在历史的制高点,俯身时代的最前沿,以深谙人心的洞察力和丰富多彩的艺术呈现,唱响主旋律,弘扬民族精神,传承优秀文化,赞美诗意生活。用深刻的思想启迪心智,用高尚的情感抚慰心灵,用文学艺术的方式,诠释着人生的价值和生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