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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日格图副校长带领第四督查组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发布时间 : 2016-12-26 点击量:

国有资产与校办企业管理处讯 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安排,第四督查组在组长照日格图副校长带领下于12月19日下午和20日上午分别对赛罕校区食堂安全、施工场地安全、校园内及周边环境安全、财务处、国有资产与校办企业管理处、旅游学院、经济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现场督查。督查首先由被检查部门责任人汇报自查自改自我落实情况及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的解决方案。根据《方案》要求及自查发现的问题,督察组对各个生产运行现场进行了巡检。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凡能及时纠正的予以及时纠正,需要整改的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间及整改方案。

为使各类安全隐患能够得到有效地解决,现场检查完毕后,第四督查组长照日格图副校长强调,各个责任单位要对自查和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给予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认真落实。要求督查组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安全隐患进行汇总统计,跟踪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