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五一”、端午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着力营造廉洁、文明、节俭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全校党员、干部和广大教职工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落实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带头抵制不良风气。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严禁使用公款、公物、公车进行旅游、探亲访友、宴请等活动;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旅游及其他事项;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违规组织隐秘聚会;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发放和赠送购物卡、消费卡等消费凭证;严禁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严禁组织和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等违纪违法行为。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落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厉行勤俭节约,树立新风正气。
学校纪委将采取专项检查、明察暗访和随机抽查等方式,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7383704、7383706
举报邮箱:sdjw@imnu.edu.cn
内蒙古师范大学纪委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