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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内蒙古师范大学2019年度“珍云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19-11-18 点击量:

各学院学工组: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艺术类学科人才培养质量,鼓励青年学生刻苦学习、成长成才,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关于设立“珍云奖”的决定》(校发〔2018〕14号),现就2019年度“珍云奖”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学生应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较强的团队合作意识和进取奉献精神,在校期间荣获艺术类重大赛事奖项或对艺术事业做出突出贡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一)本科生

1.奖励对象为2016级、2017级在校全日制本科艺术类专业学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在2018-2019学年度素质评价中,学业成绩排名在班级前15%以内,身体素质评价合格,日常表现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

4.无重修、处分记录。

(二)硕士研究生

1.奖励对象为2017级、2018级在校全日制艺术类硕士研究生;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按时缴纳学费并按期注册;

4.在2018-2019学年度素质评价中,思想品德政治素养40分以上,学习成绩优秀,各专业课成绩均不低于85分,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在专业30%以内;

5.学术型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公开发表有一定学术价值的科研成果1篇以上,主持或参与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者优先;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参加国家或自治区级竞赛并获名次者优先。

二、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请

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学院推荐并公示

各学院通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在学院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三)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审核并公示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对学院公示期满无异议拟推荐学生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基金管理委员会。

三、“珍云奖”奖励金额及名额分配

“珍云奖”每年评选16人,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各8人,奖励标准为每人10000元,各学院名额分配见下表。

四、材料提交与上报

各学院在2019年11月25日前将以下附件纸质材料提交到学生工作处(盛乐校区交到学生事务中心A302室;赛罕校区交到行政楼207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wanghuichun@imnu.edu.cn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申请表

   2.内蒙古师范大学“珍云奖”获奖学生汇总表


特此通知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19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