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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4号)

发布时间 : 2020-01-30 点击量: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2020年春季延期开学通知,现就延期期间的本科教学做如下安排,请各学院遵照执行。

本方案以原定2月24日开学上课向后延迟一周为基准制定,同时适合继续后延的情况。

一、教学安排原则

(一)停课不停学。学习方式由在校课堂授课学习形式转变为以网络在线、师生微信群互动、师生QQ群互动、学生自主学习等多种方式进行学习。

(二)安排统筹,实施自主。学校做统一要求部署,开课单位(学院)组织任课教师自主实施。

(三)保障授课条件。任课教师可通过手机或电脑完成课程资源准备;可采用网络授课、电子资源、电子教材、配合题库等实施教学;可利用国家开放MOOC平台、在线开放课程实施教学;可将授课资源保存在教学空间供学生学习。

(四)保障学习效果。学生可以使用手机或电脑在线学习,可通过微信等媒介与任课教师保持联络,获得指导与辅导。

二、在线课程教学安排

(一)教务处

1.负责提供网络在线学习平台(以下简称“在线平台”),由信息化建设科负责。

2.提供在线平台使用及远程授课技能培训课件,由信息化建设科负责。

3.指导开课单位,将在线课程信息导入在线平台,由教务管理科负责。

(二)开课单位

1.负责提供本单位在线课程课程列表,导入在线平台。

2.组织任课教师进行在线平台使用培训。

3.指定专人作为信息员,负责与网络平台、教务处及任课教师联络。

(三)任课教师

1.在开课前学习掌握在线平台的使用方法,教师可选择教务处推荐的在线平台,也可自行选择其他在线平台。

2.完成线上资源准备,如PPT、电子书、MOOC、测试题、课前预习、课后作业、网络资源链接等。

3.核实所任课程选课学生名单。

4.组织线上资源供学生学习,明确学习任务。

5.以在线平台、微信群、QQ群等线上途径建立与学生的有效沟通渠道,进行辅导答疑。

6.需特别关注农村牧区网络环境较差区域学生的学习情况,给予及时指导。

(四)信息中心

信息中心协助教务处开展在线平台的认证工作,使任课教师和学生能够顺畅登录。

三、其他课程与环节的安排

(一)蒙古语授课

符合在线课程要求的蒙古语授课课程,可使用在线平台授课。

(二)实习工作

1.教育实习:本学期已签订实习协议的师范生,待实习学校恢复上课后开始实习,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未确定实习学校的学生,由各学院负责安排实习,时间待学校确定开学时间后由各学院自行确定。

2.专业实习:非师范生专业实习由各学院统筹协调安排,并与各实习单位积极协调,调整好实习时间。

3.各学院实习指导教师通过在线方式对实习生进行实习前指导,并做好准备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

各学院按照原教学计划做好2020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本年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将通过前期培训的“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学生按要求提交论文,指导教师及时进行跟踪指导,各学院督促并安排好各环节进度。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如有特殊情况,可向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提出,由实践教学科协调处理。

(四)其他

无法通过在线平台完成的课程、实验、实践等课程与环节,由开课学院结合实际做出具体安排。

四、相关要求

(一)各学院应高度重视,真正做到停课不停教、停课不停学。

(二)各学院应提前筹划部署,切实做到将授课任务安排到具体教师、指导辅导到每位学生。

(三)各学院应鼓励教师开设在线课程、鼓励教师使用平台资源指导学生学习。

(四)教务处与相关网络授课平台开展了网络授课的前期准备工作,学院可与教务处信息化建设科咨询在线授课事宜。

(五)各学院须制定延迟开学本科教学具体方案,方案应涵盖所有排课的课程,并于2月10日前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备案。联系人:张晓阳,联系电话:18686089171。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