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为落实好中央和自治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工作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 2020 年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1 号)、《教育部关于 2020 年春季学期延期开学的通知》(教电〔2020〕37 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全区学校延期开学的通知》要求,切实保障全体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调整学校开学时间和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学校春季学期推迟开学,具体开学时间视疫情变化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2.未通知开学时间前,全体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等各类学生)一律不得提前返校。
3.教务处、研究生院等单位及各学院要制定延期开学预案,及时调整教学计划,可通过提供网上学习课程等形式,指导学生安排好在家期间的学习活动。
4.宣传部、学工部、团委、校医院等单位和各学院要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班级群等信息网络渠道,向学生和家长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
5.保卫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要落实卫生部门防控措施要求,提前设置好校园防护隔离区,对所有进入校园人员进行体温测试。
6.请全体学生和教职工尽量呆在家中,常通风、勤洗手,避免到人群密集、空气流通不佳的场所,如果必须前往,请佩戴有效防护口罩。
请各单位尽快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师生员工。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 年 1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