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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疫情防控】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知(第 9 号)

发布时间 : 2020-02-07 点击量:

各学院、各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在最重要、最危险、最关键的“窗口期”,为切实维护盛乐校区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继续落实前期各项防控要求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做好盛乐校区一期、二期专家公寓(以下简称“专家公寓” )疫情防控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管控专家公寓住户出行

1.保卫处严格做好盛乐校区防控值守工作,专家公寓建立严格的人员体温测量和进入登记制度,进出人员须进行登记(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出行事由、人员去向等),发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上报和林格尔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2.后勤服务集团会同维港物业管理公司进一步加强专家公寓疫情防控防治宣传,做好出入人员测温、登记,公共区域清洁、消毒工作。

3.专家公寓住户每户家庭每日可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一次生活用品,并做好出行登记,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等特殊情况外,不得外出。同时,配合学校开展现住户信息登记工作。

4.专家公寓从即日起,每晚22:00至次日早晨7:00点,实习封闭式管理,人员与车辆一律不许进出,如有特殊情况,需告知事由,实名登记并严格测温。

二、进一步加强内部防控

1.保卫处根据盛乐校区车辆通行证办理情况重新梳理盛乐校区专家公寓现住户信息,排查房屋出租、出售情况,并为住户办理临时通行卡(每户一个)。

2.后勤服务集团会同维港物业公司对专家公寓现住户进行摸排、登记,并对近期从外地返回人员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其按要求做好居家隔离。

3.各学院、各部门负责统计本单位教职工盛乐校区专家公寓房屋出租、出售情况,并于2月10前将相关信息报后勤服务集团办公室(联系人:谢一鹏13074734777,海力汗15904893089,邮箱:slhq@imnu.edu.cn)。

4.从外地(非疫区)返回的教职工必须主动在专家公寓门岗测量体温并进行登记,且严格执行外地(非疫区)返呼人员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每日向专家公寓门岗报告身体健康情况。

5.将专家公寓房屋出租的教职工,需配合学校登记房屋出租、出售情况,本着“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必须告知承租者防控各类注意事项,密切关注承租者身体健康状况;房主须掌握寒假期间未在专家公寓居住的承租者现在居住地、健康状况、外出史、接触史及返回时间等,如有异常,立即上报学校。房主须监督从外地(非疫区)返回的承租者在专家公寓门岗进行登记,并居家隔离14天,房主需每日详询承租者身体健康状况,有问题第一时间上报学校,否则将按照学校规定,启动追责问责程序。

三、严肃追责问责

对据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和劝阻、聚众闹事的本校师生,学校纪委及学生管理部门将严肃处理,同时追究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非本校师生不服从管理和劝导的,交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四、解除管控时间专家公寓暂时管控是为居民健康安全负责,请广大居民互相理解支持,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盛乐校区一期、二期专家公寓房屋出租信息统计表

特此通知



内蒙古师范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