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学校防疫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财务处工作实际,现将财务处疫情期间财务报销及其他工作安排如下:
从3月10日开始,财务处开始办理报销业务,但只接受网报,不办理面报业务,教职工可在两校区投递报销凭证,程序不变。其他业务可电话预约或按照防疫要求现场办理。
特此通知
财务处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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