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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0年秋季开学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09-15 点击量:

各学院:

近日,为科学指导高校做好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序推进秋季学期复学复课,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校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更新版)》,特地将心理健康单独列出,要求“关注学生心理等问题,为师生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及时关注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心理状况,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

秋季是心理问题高发时期,为深入细致地做好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进一步做好心理危机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科学应对心理危机事件,构建和谐校园。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体学生(包括研究生)心理危机排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

9月15日——9月25日

二、排查范围

全体学生

三、排查方式

具体排查方式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主要可由辅导员、任课教师、班级心理委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深入了解学生的情况,筛选出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四、重点排查对象

1.因疫情使心理与行为受到较大影响的学生。

2.遭遇突发事件而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如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失恋、受到自然或社会意外刺激的学生。

3.直接或间接提出自杀或结束生命的学生,重点监查既往有自杀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杀人员的学生。

4.患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学生,如患有抑郁症、恐怖症、强迫症、癔症、精神分裂症等疾病的学生。

5.身体患有严重疾病、个人十分痛苦、治疗周期长、残疾的学生。

6.考试多门功课不及格,挂科学分达到15学分及以上的学生。

7.由于学习压力过大、学习困难而出现心理异常的学生。

8.毕业生中就业困难、考研失败及因种种原因无法正常毕业的学生。

9.非病、事假长时间逃课的学生。

10.受记过以上处分的学生。

11.由于身边的同学出现个人危机状况而受到影响,产生恐慌、担心、焦虑、困扰的学生。

12.性格过于内向、孤僻、缺乏社会支持的学生。

13.严重环境适应不良导致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4.过度迷恋网络(含网络成瘾)的学生。

15.在心理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中反馈需特别关注的学生。

16.有情绪困扰、行为异常的学生。

17.家境贫困、经济负担重、深感自卑的学生。

18.人际关系失调后出现心理或行为异常的学生。

19.单亲家庭学生或孤儿。

尤其要关注上述多种特征并存的学生,其危险程度更大,应成为重点干预的对象。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排查。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工作责任重大,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着“以人为本、严格保密”的原则,将此作为维护学校安全稳定的重要工作予以落实,切实按照本通知要求开展工作,全面排查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

2.加强领导,依托队伍。各学院要召开此项工作的专题会议,通过班级心理委员、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寝室长等了解学生的情况。

3.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存在心理危机的学生,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如辅导员、班主任等)与其进一步交流,确定问题的严重程度并运用所学知识尝试帮助其解决问题。

4.遇到学生有严重心理问题或其他问题,请及时通知家长,并与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及其他相关部门取得联系。对于正在或即将发生心理危机事件的学生要做到24小时有人监控,确保学生不出意外。

5.内紧外松,避免造成紧张氛围;尊重学生人格,为学生保密。

6.各学院应以此为契机,加大对学生心理健康的关注力度,积极开展相关教育,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及早疏导他们可能存在的心理困扰,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7.为全面了解我校心理危机情况,请各学院在9月25日前填写《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安全)排查结果汇报表》(见附件1),将心理危机排查结果发至xlfd@imnu.edu.cn。

8.对于2020新生,在新生入学报到后也按照本通知要求全面展开排查。

9.除此次集中排查之外,要求各学院按常规每月进行一次心理危机排查,下月起每月28日前将本月排查结果上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内蒙古师范大学各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月汇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上述邮箱,纸质版由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盛乐校区送至学生事务中心B区301室,赛罕校区送至田楼313室。

联系人:李翠云赵媛

联系电话:7388380

附件1:内蒙古师范大学学生心理危机(安全)排查结果汇报表

附件2:内蒙古师范大学各学院心语馨苑工作站月汇报表

特此通知



心理学院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学工部(学生工作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