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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20-12-30 点击量:

各学院、各部门:

为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党组《关于印发<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训教育方案>的通知》(内教党函[2020]29号)要求,校党委将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专题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系统学习掌握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纠正错误认识、统一思想认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积极稳妥、全面准确落实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工作,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培训对象

全校教职员工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月8日-10日(具体日程另行通知)

地点:1.副处级以上干部、党支部书记在赛罕校区逸夫楼音乐厅参加主会场培训

   2.各二级单位(党委)、各部门通过网络直播方式组织全体教职工同步参加集中培训和交流研讨,地点自行确定。

四、培训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相关政策;自治区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部署。(学习内容见附件)

五、培训方式

1.分组领学和个人自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相关关策;自治区关于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工作部署等内容。

2.集中授课学习:邀请专家进行授课。

3.交流研讨学习:培训期间将安排分组研讨、小组交流发言,参训人员每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定不移推行国家统编教材”为主题提交一篇2000字左右的心得体会。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学习培训班副处级干部集中培训由校党委宣传部牵头,联合校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

2.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学校培训方案,亲自安排部署本单位集中培训工作,确保培训教育覆盖到全校每一名教职员工。培训期间要严格纪律要求,做好每次集中学习研讨的考勤记录。

3.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将本单位的学习情况(简要文字和活动相片)及时报送学校党委宣传部并在本单位网站、新媒体平台进行报道。

特此通知

附件:专题培训教育必读内容



党委宣传部

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