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关于文明校园创建的指导思想和规划部署,制定文明校园创建的年度工作目标、计划及具体方案,安排阶段性工作并组织实施。
2.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组织相关的监督、检查、验收、考核、评比等工作。
3.积极配合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办的工作,加强和各级文明办的联络,总结推广文明校园创建的典型经验和做法。
4.开展校内原创文艺作品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5.做好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委员会、师德建设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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