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出台网络舆情应急处置、舆情监测、舆情报批、舆情处理、舆情回应的程序性的规定,建立问责机制,纳入相关部门年终考核。
2.按照《内蒙古师范大学校园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对一级、二级校园新媒体平台实行备案审批和年审。
3.应用舆情监测分析系统监测学校及各职能部门、二级学院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各大自媒体的舆情情况,及时将舆情通报学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督促相关单位及时控制和引导,并负责跟踪各单位的舆情控制及引导情况。
4.负责舆情信息收集、汇总、审阅、分析、整理、报送及备案。
5.分析发现舆情背景、特征、趋势,并整理成相关舆情分析报告。
6.规范外宣和公共信息发布审批程序,严格程序化管理,对进入互联网的信息实行准入制度,保证在互联网上的报道宣传不存在泄密及有损学校形象的现象发生。
7.负责管理、维护学校信息员、网络管理员、网络宣传员、网络文明志愿者队伍等网络舆情队伍。
8.按照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分解,定期进行专项督查考核,建立舆情信息考核奖励机制。
9.负责学校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的审批备案。
10.负责内蒙古师范大学微博协会的管理、维护。
11.做好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网络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事务性工作。